2005年3月1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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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“螳螂捕蝉”:骗子遇上骗子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湖经

  湖州吴兴区的出租车驾驶员周建学不知道会不会有苦笑不得的感觉,但接下来的6年铁窗生活肯定让他把悔恨一词咀嚼出另一番滋味来。
  周建学原本是湖城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,其所驾驶的出租车是从车主陈某手中租来的。按双方协议,周建学交付陈某3万元风险抵押金,并且每月支付4000元租金,如果当月没有支付,租金则直接从抵押金里扣除。周建学在吴兴区干这行有六七年了,他与车主的关系一直很稳定,在出租车行业内的口碑也很不错。可自从他在2004年沾染上赌博的恶习后,一切都改变了。
  在半年不到的时间内,恋上赌桌的周建学输掉了自己的全部积蓄,从此,他再也无心开车,没有了稳定的收入,也无力支付每月4000元的租车费。车主陈某迟迟收不到周建学的月租费后,就按协议规定,在他的押金中按月扣除。周建学感到自己穷途末路了,于是开始盘算寻找一条生财之道。以前开车时常常收听的广播节目给了他一丝“灵感”。
  2004年5月,周建学通过当地广播电台的一档“空中服务”节目发布了自己有出租车要转租的消息。很快,周建学得到了信息反馈。6月1日,周建学和万某签订了夜间租车的合同,双方约定,万某支付3万元作为押金,另外以每晚支付80元作为租金,租期为一年,押金在有效期过后归还。5天后,陆某也闻讯找到了周建学,要求每天下午租用他的车。于是,周建学很麻利地与陆某也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,条件与万某一样。6月25日,施某又找上门来,要求整个白天租用周建学的车。这一下,周建学有点犯难了,因为车的“下午场”已经出租给陆某了。于是,周建学紧急联系了陆某,说明原由后,三人经协商一致决定陆某和施某两人隔天交错租用周建学的车,每日的租金为140元,同时3万元的押金还是照付。就这样,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,周建学将车租给了讒3个人,收取了三位租车人共计9万元的押金。把车租出'去后,周建学自己又回到了赌桌。但是9万元的押金很快输在了赌桌上。而此时,其与车主陈某的协议还仍然有效,每个月4000元的租金依然要付。周建学决定故伎重施。9月份,他在广播电台里又发布了有车要转租的消息,没过几天孙某主动找到了周建学,并与他签订了夜间租车的协议,并交付了3万元押金。第二天,沈某也找上门来,也是要求夜间租车,周建学一概答应下来,并收取了3万元押金。这样一来,周建学把自己租来的这辆出租车同时转租给了5个人。此时,车主陈某向他发出了收回出租车的最后通谍,眼看骗人的把戏再也演不下去了,周建学决定一不做二不休,溜之大吉。
  9月16日,周建学把车开到陈某约定的地点后,便带着刚刚骗到手的6万元钱逃之夭夭。五个租车人发现人车都消失后,纷纷向吴兴区警方报警。
  9月21日,吴兴区经侦大队对此案正式立案侦查,并展开了全面侦破工作。不料,没过几天,周建学自己回来向警方投案自首了。原来,周建学出逃时不仅带了6万元钱,还带了自己以前开车时搭识的一个年轻女人。他原本想带着钱和佳人“比翼双飞”,没想到逃到嘉兴没几天,女人和钱就在他的视线里消失了。遭受打击的周建学实在忍受不了逃亡的生涯,于是便“打道回府”,投案自首了。
  近日,吴兴区法院认为周建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,虚构事实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以诈骗罪判处周建学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。
  记者提醒:周建学骗人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,只要稍加留意就不会上当。本案中五个受害人如果当时在租车时,注意查看对方的证件,确认其对出租车的合法所有权,就不会受骗。“先小人后君子”的做法对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很有必要。